汽車售后公司規(guī)章制度
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fā)展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guī)、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汽車售后公司規(guī)章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汽車售后公司規(guī)章制度(精選篇1)
一、汽車維修服務承諾制度
1、在車輛維修作業(yè)中,嚴格執(zhí)行作業(yè)規(guī)范和三級檢驗制度。
2、認真填寫、整理車輛技術檔案和維修檔案。
3、維修過程中堅決杜絕使用假冒偽劣配件。
4、對維修車輛實行質量保證期制度,自竣工出廠之日起:
一級維護、小修及零件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2000公里或者10日;
二級維護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5000公里或者30日;
整車修理或者總成修理質量保證期為汽車行駛20000公里或100日。
質量保證期中行駛里程和日期指標,以先達到者為準。
二、接車、維修、檢驗流程
1、車輛進廠送修時,客戶應描述故障現象,提供技術檔案和行駛證等有關資料。
2、業(yè)務經理或接待人員和檢驗人員應認真聽取客戶陳述,了解車輛技術狀況。
3、車輛進入預檢工位,檢驗人員經過檢驗確認維修項目,交前臺對維修費用進行預核算,然后與客戶聯(lián)系或簽訂維修合同。
4、車輛進入待修區(qū),等待維修。
5、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合格后,根據工時、材料結算清單結清費用,向車輛托修方提供結算憑證簽字掛賬。
6、建立維修車輛檔案。
汽車進廠檢驗制度
1、車輛送修時,應具有保修內容及相關技術檔案資料。
2、業(yè)務經理或接待人員和檢驗人員負責對送修車輛進行預檢,按規(guī)范填寫《車輛維修登記單》。
3、車輛預檢時,根據駕駛員的反映及該技術檔案和維修檔案,通過檢測或測試、檢查,確定基本作業(yè)內容,并告知托修方。
4、得到托修方確認后,請托修方簽字認可,辦理交接手續(xù)。隨車使用的工具和備用品,不屬于汽車附件范圍的應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5、前臺接待人員將維修作業(yè)單下派車間,車輛進入作業(yè)車間。
汽車維修過程檢驗制度
1、過程檢驗實行自檢、互檢和專職檢驗相結合的“三檢“制度。
2、檢驗內容為汽車或總成解體、清洗過程中的檢驗,主要零部件的檢驗,各總成組裝、調試檢驗及漆工的做漆質量檢驗。
3、各班組人員根據分工,嚴格依據檢驗標準、檢驗方法認真檢驗,做好檢驗記錄。
4、經檢驗不合格的作業(yè)項目,需重新作業(yè),不得進入下一道工序。
5、對于影響安全行車的零部件,一定要嚴格控制使用標準,對不符要求的零部件應予以維修或更換,及時通知前臺,并協(xié)助前臺向車主做好解釋工作。
6、對于新購總成件,必須依據標準檢驗,杜絕假冒偽劣配件裝入總成或車輛。
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制度
1、汽車維修竣工檢驗由專職檢驗人員負責實施。
2、汽車維修竣工檢驗內容為整車檢查、檢測、路試、檢測路試后的再檢測及車輛驗收。
3、修竣車輛竣工檢驗首先進行整車外觀和底盤檢查,檢查合格后進行路試,對于路試中所發(fā)生的不正?,F象,要認真復查。路試合格后重新進行底盤檢查,確保各項技術性能合格后由檢驗員簽字認可。
4、嚴禁讓檢驗不合格的車輛出廠。
5、竣工檢驗合格的車輛實行規(guī)定的質量保證期制度。
三、汽車維修質量管理制度
1、為了保證汽車維修質量,依據有關規(guī)定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
2、建立健全質量管理機構,加強管理基礎工作,制訂并執(zhí)行保障汽車維修質量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主要內容:
(一)質量管理、質量檢驗人員職責;
(二)車輛進廠、維修過程、竣工出廠檢驗;
(三)汽車配件、輔助原材料出、入庫檢驗;
(四)檢測工具、設備計量檢定管理;
(五)安全生產管理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
(六)《汽車維修技術檔案》實施和管理;
(七)質量責任及維護托修方權益的措施。
3、嚴格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及省頒布的汽車維修技術標準、工藝規(guī)范及上海汽車相關技術規(guī)定。
4、認真履行職責,實施全面質量管理。技術人員、維修人員、質檢人員分別對工藝質量、作業(yè)質量、檢驗質量負責。
5、汽車維修業(yè)戶對車輛進廠、維修過程、竣工出廠的檢驗應按以下要求進行:
(一)進廠檢驗時,應根據送修人反映、檢測診斷和必要的路試,確定維修作業(yè)項目,簽訂汽車維修工單;
(二)過程檢驗中,應嚴格執(zhí)行主修人自檢、班組長復檢(互檢)、過程檢驗員專檢的三級檢驗制度;
(三)竣工檢驗應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檢驗標準和上海汽車技術標準執(zhí)行。
6、加強儀器、設備的計量管理,接受技術監(jiān)督部門的定期計量檢定,不得使用未經計量檢定或計量檢定不合格的儀器、設備。
7、經檢驗(檢測)合格的汽車維護竣工車輛,由質檢員簽發(fā)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
8、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后,質量保證期規(guī)定如下:
(一)汽車大修及總成修理的質量保證期為:自竣工出廠之日起100日內或行駛里程20000公里以內;
(二)汽車二級維護的質量保證期為:自竣工出廠之日起30日內或行駛里程5000公里以內;
(三)汽車小修、一級維護及汽車專項維修的質量保證期為:自竣工出廠之日起10日內或行駛里程2000公里以內。
9、車輛竣工質量保證期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維修質量事故由維修業(yè)戶承擔責任。
(一)未遵守國家、行業(yè)及省頒布的維修技術標準、工藝規(guī)范和有關技術規(guī)定進行維修作業(yè)造成的質量事故。
(二)因承修方使用的配件、原材料、輔助材料的質量問題造成的質量事故
10、車輛竣工質量保證期內,由于駕駛人員違反駕駛操作規(guī)程和車輛使用維護規(guī)定造成的車輛故障、損壞,由托修方承擔責任。
11、汽車維修承、托修雙方發(fā)生維修質量糾紛時,雙方均可向承修方所在維修行業(yè)管理機構申請調解。維修行業(yè)管理機構依據交通部頒布的《汽車維修質量糾紛調解辦法》予以調解。
四、汽車維修合同管理制度
1、遵守《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管理規(guī)定
2、按照承托修雙方簽訂的維修項目協(xié)議(或合同)進行作業(yè),不私自更改、減少維修項目或作業(yè)范圍;維修產生的舊件按雙方約定處理。
3、按照報修項目維修作業(yè);對附加維修項目,征詢客戶意見后處理。
4、按公示的價格收取汽車維修費用,提供合法專用發(fā)票,并同時將汽車維修工時、材料明細清單交付消費者并提供竣工出廠合格證。
5、遵守維修價格公示和價格備案制度,將維修價格明碼標價并據實收取,使消費者明白消費。
6、嚴格遵守承諾的汽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并提示給消費者,質量保證期內的返修率不大于5‰
7、對行業(yè)管理部門按照調解程序進行調解的糾紛,達到調解協(xié)議后立即執(zhí)行。
8、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交付竣工車輛。
五、汽車維修人員培訓制度
1、企業(yè)培訓分為技術能力培訓、管理能力培訓等培訓類別,技術能力培訓主要針對普通員工兼顧管理人員。管理能力培訓重點針對企業(yè)的中層和基層班組負責人。
2、每年初制定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內容和培訓形式。
3、根據培訓內容組織培訓人員,培訓設備和選定培訓教師,有效的保證培訓目標順利完成。
4、積極參加行業(yè)主管部門和相關部門組織的培訓。
5、年底對培訓工作進行深入分析并總結,結合工作重點提出下年度培訓目標。
六、安全生產制度
為保證廠區(qū)生產正常進行,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下列規(guī)定:
1、必須按相關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進行生產作業(yè)。
2、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3、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工作服,不得穿拖鞋上班,車間內嚴禁吸煙。
4、非工作需要不得動用任何車輛,車在廠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5km/h,不準在廠內試剎車。
5、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應配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并加強維護保養(yǎng)使之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所有的員工應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7、工作燈應采用低壓(36V以下)安全燈,工作燈或工作線板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應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8、手濕時不得搬動電力開關或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guī)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9、下班時,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
七、維修環(huán)境保護制度
1、認真貫徹執(zhí)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環(huán)境保護方針,遵守國家《環(huán)境保護法》、《大氣污染防治法》、《環(huán)境噪聲污染防治法》等有關環(huán)境保護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
2、積極防治廢氣、廢水、廢渣、粉塵、垃圾等有害物質和噪聲對環(huán)境的污染與危害,按生氣工藝安裝、配置“三廢”處理、通風、吸塵、凈化、消聲等設施。
3、定期進行環(huán)境保護教育和環(huán)保常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zhí)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guī)范和環(huán)境保護制度。
4、嚴格執(zhí)行汽車排放標準,全面實施在用車輛的檢查/維護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車輛的排放污染,在維修作業(yè)過程中,嚴禁使用不合格的凈化裝置。
5、嚴格執(zhí)行車輛噪聲抑制技術標準,確保修竣車輛的消聲器和喇叭技術性能良好,在維修作業(yè)過程中,嚴禁使用不合格的消聲裝置。
6、車輛竣工出廠前,要嚴格檢查車輛尾氣排放和噪聲指標,對尾氣排放和噪聲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的.,不得出廠。
八、汽車維修竣工出廠合格證管理制度
1、合格證由專人負責,視生產情況定期到管理部門領取,專人負責開具;
2、開具合格必須根據本廠質量檢驗員對車輛的檢驗和汽車綜合性檢測站的維修后質量檢驗結果進行;
3、開具合格證后要認真做好維護檢測車輛的臺帳記錄,下次領用合格證臺帳供管理部門檢查;
4、嚴禁虛開合格證和轉借,倒賣合格證現象。
九、各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
車輪動平衡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操作者必須經過崗前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設備,輪胎平衡機在使用前必須先檢查機體各部分潤滑情況及電器部分的自檢程序。
2、輪胎平衡機在開機前,必須檢查底座及固定螺母是否鎖緊,以防運轉時輪胎脫出。
3、輪胎平衡機開機前,應仔細清理輪胎花紋中潛入的石子等異物,防止運轉時飛出傷人。
4、輪胎裝卸時應防止碰撞平衡機體。
5、輪胎平衡機在運轉過程中,操作者不得用手或其它物品接觸旋轉部位,在輪?胎旋轉徑向兩側均嚴禁站人。
6、操作者鑲嵌平衡塊時,應確保鑲嵌牢固,鑲嵌過程中要注意用力方向和力度,避免大力沖擊主軸,造成主軸彎曲變形。
千斤頂安全操作規(guī)程
1、使用前應檢查各部分是否完好,油液是否干凈。油壓式千斤頂的安全栓有損壞,或螺旋、齒條式千斤頂的螺紋、齒條的磨損量達20%時,嚴禁使用。
2、千斤頂應設置在平整、堅實處,并用墊木墊平。
3、千斤頂必須與荷重面垂直,其頂部與重物的接觸面間應加防滑墊層。
4、千斤頂嚴禁超載使用,不得加長手柄,不得超過規(guī)定人數操作。
5、使用油壓式千斤頂時,任何人不得站在安全栓的前面。
6、在頂升的過程中,應隨著重物的上升在重物下加設保險墊層,到達頂升高度后應及時將重物墊牢。
7、搬運氧氣瓶及乙炔氣瓶時必須使用專門搬運小車,切忌在地上拖拉。
8、進用兩臺及兩臺以上千斤頂同時頂升一個物體時,千斤頂的總起重能力應不小于荷重的兩倍。頂升時應由專人統(tǒng)一指揮,確保各千斤頂的頂升速度及受力基本一致。
輪胎輪輞拆裝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操作前應檢查:液壓油箱內的油面高度,各油缸、油管接頭處是否有漏油現象,各緊固件是否松動,各平盤上的油缸是否同條,啟動設備時檢查油壓是否正常。
2、根據輪胎的大小將門架調至所需的距離
3、將移動平盤上的托爪調至所需的范圍,推出移動平盤。
4、將輪胎放置在移動平盤上,用托爪鎖緊輪胎內徑,收回平盤。
5、門架下行,將襯圈壓離鎖圈及密封圈位置,取下鎖圈及密封圈。
6、將壓塊放在輪輞及襯圈之間,調正門架壓爪,壓離擋圈,把襯鐵放置在擋圈與襯圈之間,取出壓塊。
7、用門架壓爪張緊輪輞內徑,將輪胎整體上移,調整平盤托爪至下?lián)跞葌?,下移門架,將輪輞壓出;架壓爪,上移,推出平盤,取下輪胎、輪輞。
空氣壓縮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
1、應在安全閥限定壓力和規(guī)定排氣量的條件下使用設備。
2、必須保證空壓機使用現場環(huán)境的清潔和通風,嚴禁在空氣中塵量過高或有腐蝕性和易燃性氣體的場合使用。
3、空壓機嚴禁斷油運行,使用者要經常注意檢查機油油位是否正常,要定期更換機油。
4、不要使用小于1.5平方毫米而長度大于5米的導線作電源線。
5、每日工作結束后,必須旋開儲氣罐放污閥排出污水,第二日空壓機啟動前再合上放污閥。
6、空壓機運轉時,當停電或臨時停機時,需要重新啟動,應將儲氣罐中的壓縮空氣排放放完后再開機。
汽車售后公司規(guī)章制度(精選篇2)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守法經營,積極維護汽車維修市場經營秩序。
二、美化廠區(qū)環(huán)境,保持廠容、廠貌清潔、有序。全體職工著裝整潔,文明服務。
三、按照國家以及交通部、汽車制造廠制定的技術標準進行維修作業(yè),嚴格質量檢查,確保維修質量。
四、嚴格執(zhí)行質量保證期制度,對保證期內因質量原因引起的故障或損壞,一律免費返修。
五、杜絕使用偽劣零配件,決不以次充優(yōu),欺瞞車主。
六、嚴格按照行業(yè)管理部門與物價管理部門聯(lián)合制定的《維修工時和收費標準》收取維修費,明碼標價,決不浮收濫要。實修實收,決不虛報維修項目。
七、主動向車主提供材料和工時費清單,便于車主隨時查詢。
八、嚴格按規(guī)定與車主簽定維修合同,對修竣車輛簽發(fā)《出廠合格證》,保障車主的合法權益,便于車主隨時監(jiān)督。
九、積極支持和組織維修人員參加各類技術培訓,努力提高職工業(yè)務素質。
以上條款,我廠(公司)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認真執(zhí)行,以實際行動履行誠信服務承諾。如有違反,接受行業(yè)管理部門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我廠作出相應處罰;我廠將進一步對主要責任人員按廠規(guī)、廠紀作出嚴肅處置。
汽車售后公司規(guī)章制度(精選篇3)
一、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及國家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種、各機電設備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定期檢查制度的落實情況。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領導機構,生產部門和班組應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督促、教育和檢查職工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三、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安全知識培訓,教育職工嚴格執(zhí)行各工種工藝流程,工藝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作業(yè)。
四、維修車輛前,應將車輛停、架牢固后方可作業(yè)。舉升設備應由專人操作,非工作人員不準進入車下,舉車時不準檢修舉升設備。
五、路試車輛必須由具有駕駛證及技術熟練的試車員進行,并在規(guī)定的路段上進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學物品,粉塵、腐蝕劑、污染物、壓力容器等應有安全防護措施和設施,壓力容器及儀表等應嚴格按有關部門要求定期校驗。
七、根據季節(jié)變換切實做好防火、防澇、防凍、防腐及防盜工作,并制定相關措施,配備消防器材。配電設施線路確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動電具應有安全防護措施。
八、發(fā)生事故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保護好現場,查明原因妥善處理。
汽車售后公司規(guī)章制度(精選篇4)
1. 維修部門是車輛后勤保障的主要工作項目,我們不但要狠抓維修質量,更必須嚴格管控各項維修費用,必然監(jiān)督車輛日常維護是保障車輛良好技術性能的根本措施,定期檢查保養(yǎng)車輛是為保證車輛維持最佳技術狀態(tài),加強車輛維修質量,減少車輛“罷工”事件,是提高工作效率及降低維修費用的基本手段。
2. 加強維修人員作息時間安排,合理分配工作值班制度,對晚間“歸來”的自備車輛一一進行技術檢查。如發(fā)現安全隱患做到及時排除,保證車輛出勤率。
3. 繼續(xù)堅持分組分量制,將工作任務合理規(guī)劃,分配至各組工作人員,在維修質量方面務必監(jiān)督把好質量關,嚴格杜絕因工作的疏忽導致無謂的返修事件發(fā)生,將維修質量與返修率做出評比并落實到每一位工作人員,適當做出獎懲制度,以評比數據公布示范去提高維修質量。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
4. 如車輛遇意外情況在路途行駛中拋錨,必須第一時間趕往進行搶修處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延誤公司服務效益。
汽車售后公司規(guī)章制度(精選篇5)
1、為保證企業(yè)生產正常進行,保障員工健康,家庭幸福,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制度。
2、全體員工必須按規(guī)定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嚴格遵守各工種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機具操作規(guī)程,任何人不得違反。
3、工作時不得在店內打鬧、追逐、大聲喧嘩。
4、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動作任何車輛,汽車在店內行駛車速不得超過8km/h,不準在店內試剎車,嚴禁無證駕駛。
6、加強對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須按規(guī)定使用和存放。
7、在車間、材料間等處所應配備有充足的滅火器材,并加強維護保養(yǎng)使交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所有的員工應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8、進入油庫,嚴禁吸煙,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油庫。
9、工作燈應采用低壓(36伏以下)安全燈,工作燈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應經常檢查導線,插座是否良好。
10、手濕時不得搬動電力開關或插電源插座。電源線路、保險絲應按規(guī)定安裝、不得用銅線、鐵線代替;
11、下班前,必須切斷所有電器設備的前一級電源開關。嚴禁電器、電動機在雨天淋雨受潮。
12、作業(yè)結束后,及時清除場地油污雜物,并將設備機具整齊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場地整齊清潔。
1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汽車售后公司規(guī)章制度(精選篇6)
為加強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管理,確保車輛車況良好,做到有計劃地安排車輛維修,減少費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規(guī)定。
1、車輛維修、保養(yǎng)實行管理、監(jiān)督,運輸服務中心成立車輛維修保養(yǎng)工作小組,工作小組成員由運輸服務中心員工產生,工作小組對車輛維修、保養(yǎng)工作實施全面管理、監(jiān)督。
2、為保障維修質量,節(jié)約資金,堵塞漏洞,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須在指定的修理廠實施,定點修理廠應該是具備專業(yè)資質、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具有一定規(guī)模的正規(guī)修理廠。汽車維修定點企業(yè)的確認工作由后勤服務中心領導、運輸服務中心主任、車輛維修保養(yǎng)工作小組成員共同確認。
3、駕駛員必須精心維護保養(yǎng)車輛,刻苦鉆研業(yè)務技能,對車輛要勤檢查,勤清潔,勤緊定,勤潤滑。注重車輛出場前、執(zhí)行任務途中和回場后的檢查,隨時保持車輛有良好的技術性能,并按規(guī)定里程及時例保,確保車況良好。
4、車輛需維修時應由駕駛員申報修理項目,車輛維修保養(yǎng)工作小組根據申報項目檢驗車輛,擬定修理項目,開具車輛定點維修單,駕駛員憑車輛維修單到指定的特約維修單位進行維修保養(yǎng)。維修所需更換的材料清單必須由駕駛員簽字確認,更換配件必須將舊配件帶回交辦公室(車隊)審驗。
5、車輛在維修過程中,車管人員、駕駛員應加強監(jiān)督,如實際維修項目和車輛送修單不相符時,應到修理廠核實,車輛修復后駕駛員應認真檢驗車輛,確認維修質量后在修理結算單簽名。駕駛員在修理過程中不得故意多報維修項目,弄虛作假,一經發(fā)現嚴肅處理。
6、車輛長途在外發(fā)生故障,駕駛員應及時向運輸服務中心主任及車輛維修保養(yǎng)工作小組匯報,經領導同意后根據其故障維修的、難易程度和費用小,決定修理地點,更換配件須帶回方可報銷。
7、平時車輛日常自行保養(yǎng),所需購買的機油及確需更換的常用小配件等應由車輛維修保養(yǎng)工作小組統(tǒng)一采購,凡個人自作主張隨意購買的不予報銷。
8、車輛送廠維修保養(yǎng)費用一律憑車輛維修單、駕駛員簽字認可的修理結算單由維修保養(yǎng)工作小組確認后統(tǒng)一與修理廠結算。
9、車輛例行保養(yǎng)由車輛保養(yǎng)維修工作小組確認后實施;修理費用在3000元以上的維修項目由后勤服務中心批準。
10、本規(guī)定由運輸服務中心負責修訂、解釋,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